前天一個大學同學丟我msn,說聽到了其它同學說我要出國了,便問我要去哪一州。我答道: Indiana。他說:他要去Michigan唸法學院的法律系。聽到後,我打從心裡為他高興,因為當初高中指考時,他原本是打算唸法律或歷史,但因為媽媽堅持要他讀理工,所以便陰錯陽差地成了我的大學同學。讀了四年後,果然還是決定走心中的那條路。
接著我問他,那以後是當律師嗎?他回我說:那是必經的道路。這句話很明顯地讓我問了下一個問題,那你的終極目標是?他答:當大法官。我說:大法官?修憲嗎?(…公民完全不及格),他回答說:他要改革司法,我聽了之後很感動,好像電流通過心臟一樣,有被電到。我從來沒有遇過說要改革司法的人,一方面很新鮮,一方面又很溫暖。雖然我對政治、社會…不太了解,但我知道司法不公的現象像黑蟲一樣在暗處啃蝕著社會。他對他的夢想堅持的熱情鼓勵到我,我告訴自己要更勇敢些。
後來他說,他google了一下,我們兩個大約相差三小時半的車程,有機會可以來找我。咦!其實不很遠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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